1.2.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(点)
1.2.1.1 分类收集站(点)宜单独设置,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 5m。200 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 ㎡。
1.2.1.2分类收集站(点)应密闭且设置给排水设施,宜增设除臭装置,满足卫生、消防、运输等要求。
1.2.1.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(点)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,存放有害垃圾、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,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。
1.2.1.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(点)应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,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1次的标准配置。
1.2.1.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(点)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,收集容器的数量一般以每周清理两次的标准配置。
1.2.1.6生活垃圾收集站(点)应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、日常监管等工作。
1.2.4公共区域
1.2.1.1公共区域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,存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,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。
1.2.1.2公共区域可根据实际适当设置有害垃圾的小型收集容器。
1.2.1.3公共区域应在主次支道路及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快速路,每间隔80米-100米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。
1.2.1.4公共区域商业街、风貌街等繁华区每间隔50米-100米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废物箱。
1.2.1.5在商场、车库、地铁站、高铁站的出口可使用具有智能计量、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。
1.2.5居民住宅区
1.2.5.1设置分类投放点
1.2.5.1.1居民住宅区应至少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,原则上每1000户应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。
1.2.5.1.2分类投放点应设置有害垃圾(电池、灯管)、可回收物(玻璃、金属、塑料、纸类)分类收集容器。电池、灯管收集容器可分别设置或一体式设置,应具有防水、防误开功能。玻璃、金属、塑料和纸类收集容器应分别设置。
垃圾分类回收站解决方案
智能回收站集垃圾分类回收和便民服务于一体,服务站可选择不同类型的智能垃圾收集箱,用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,垃圾箱上方可选配各尺寸液晶屏,用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广告投放等;除了垃圾分类收集功能外,服务亭可用于大件回收、免费宣教、社区服务信息展示等,为用户创造一个全新的智慧化生活环境和高pin质生活新格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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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小区智能垃圾箱房的飞天于2024/5/8 9:00:36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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